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获悉,内蒙古卫生健康部门将依托日前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发展纲要》和《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全力保障母婴健康,提高人口出生质量,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
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邸星介绍,内蒙古将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统筹规划和设置区域内儿童健康服务资源,确保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医生达到1.12名,床位增至3.17张。《协议》围绕“优质,均衡,普惠”和“好医好病,老有所养,幼有所育”等主题,指出浙江要着力构建优质高效的一体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缩小城乡,地区,人群健康差距,实现人人享有全生命周期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
内蒙古还将健全托幼服务供给体系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首次将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列为重点指标,要求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1.3个,并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纳入盟市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内蒙古还将积极构建社会力量兴办,社区就近办,企事业单位参与办,幼儿园向下延伸办等多元主体的托育服务体系,将托育机构服务管理融入卫生健康各项工作中,注重发挥家庭医生签约,中医药在婴幼儿照护服务中的作用,推进医育结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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